暖“新”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工作方案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的部署要求,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等10部门《贯彻落实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〉的若干措施》各项重点任务,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关心关爱,助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,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暖“新”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全国、全区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工作部署推进会精神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发挥行业、属地、企业优势,统筹用好志愿服务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服务资源,聚焦新就业群体的多元化需求,创新服务载体,丰富服务内容,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暖“新”志愿服务行动,把温暖关怀送到新就业群体心坎上,让新就业群体获得更多的归属感、认同感、安全感、幸福感。
二、时间安排
在元旦春节、“3•5”学雷锋纪念日、“七一”建党纪念日、中秋国庆、“12•5”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活动,其他时间灵活开展活动。
三、服务内容
(一)开展“点亮微心愿”志愿服务
1.征集服务需求。发挥党员带头作用,引导广大党员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采取调研座谈、上门走访、电话咨询、节日慰问、设置心愿墙、开设专题网页、意见征集箱等方式,依托市、县(区)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、平台企业等广泛征集“微心愿”,通过梳理、汇总、分类,按照轻重缓急、内容时限等,建立暖“新”需求清单,“微心愿”征集突出合情合理、易于落实,有意义、有温度、可操作,且能够一次性实现,提高服务的针对性、可及性。
2.建立服务清单。根据需求清单,精准设计“接地气”“小而精”的服务项目和内容,逐批次发布需求清单,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伍进社区、进企业认领“微心愿”,统筹整合各类资源,帮助解决新就业群体所急、所需、所盼,让一个个“微心愿”变成一件件“微实事”,提升新就业群体的社会归属感和认同感,激励新就业群体有效融入社区。
3.优化服务功能。充分利用基层志愿服务站点、高速服务区、社区(新就业群体)党群服务中心、暖“新”驿站、户外劳动者驿站、物业公共服务用房等资源,完善新就业群体综合服务、便捷供给、临时休息等服务站点,配套提供各类贴心服务,构筑新就业群体“温馨港湾”。
(二)开展“关爱健康”志愿服务
1.建立健康科普空间。在基层志愿服务站、新就业群体服务驿站、工会驿站、司机之家等新就业群体集聚区,通过制作健康科普栏、宣传彩页、小视频、APP查询等方式,面向新就业群体开展急救知识普及、健康科普讲座、职业病防治等健康科普宣传志愿服务。
2.拓展医疗志愿服务。发挥各级卫生健康志愿服务联盟作用,组织医疗志愿者进社区、进平台企业、进暖“新”驿站,针对新就业群体开展健康体检、保健咨询、常见病诊疗、健康宣教等志愿服务,为新就业群体“送医送药送健康”,提高新就业群体卫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,让暖“新”健康服务触手可及。
3.精准开展健康关爱。充分发挥卫生健康行业优势,根据新就业群体工作特点,组建涵盖口腔、眼科、骨科、心理健康等多个专科志愿服务小分队,聚焦新就业群体的健康需求,精准化、分众化开展关爱健康志愿服务工作,让新就业群体以更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与生活,提升暖“新”志愿服务质效。
(三)开展“邻里守望”志愿服务
1.关爱困难家庭。面向新就业群体中的困难家庭,以“一老一小”为主要服务对象,就近就便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,统筹利用辖区各类资源,通过入户走访、结对帮扶等方式,因地制宜开展慰问陪护、生活照顾、学生辅导、清洁卫生、代购代办、科技助农等贴心服务。
2.积极回应关切。注重结合季节特点、职业特点和服务对象需求,准确把握新就业群体困难家庭在社会保障、教育就学、卫生健康、婚姻家庭、养老服务等方面的迫切需求,鼓励引导专业志愿服务团队、志愿者提供专业化、高质量的志愿服务。
3.提供项目支持。鼓励有条件的县(区)、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、慈善组织、志愿服务组织,针对新就业群体中的困难群体、各类青年、女性群体等,优化设计志愿服务项目,开展集中服务、深化日常服务、做好结对服务,推动供需对接,提升暖“新”志愿服务质量。
(四)开展心理疏导志愿服务
1.组建心理疏导志愿服务团队。联合相关高校、医院、心理服务专业机构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、相关社会组织等,组建心理疏导志愿服务团队,开通心理咨询服务热线,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多样化的心理健康服务。
2.开展“互联网+心理健康”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、相关社会组织、心理服务专业机构等,运用“互联网+心理健康”模式,整合线上咨询、远程诊疗、智能评估等多元化功能,针对新就业群体心理健康需求,提供定制化、即时化的心理支持。
3.开设心理健康服务门诊。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心理咨询门诊,设立新就业群体心理健康服务中心,定期组织心理健康专业人员进暖“新”驿站等新就业群体服务阵地,开展心理健康讲座,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相关知识,帮助其培育自尊自信、理性和平、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。
(五)开展职业帮扶志愿服务
1.开展帮扶行动。聚焦新就业群体职业特点和就业需要,充分发挥政府部门、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的优势,围绕培训赋能、就业促进、创业扶持等方面建立志愿服务帮扶台账。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工作,为新就业群体提供简历修改、岗位推荐、就业指导等志愿服务帮助,形成协同作用,营造积极的社会帮扶环境。
2.提升职业技能。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要在物质资助、生活帮扶、心理关怀等传统职业帮扶的基础上,做好新就业群体求职意愿和技能提升需求摸排。鼓励培训学校、培训机构、用工企业等,开展建筑、维修、家政、餐饮、物流等相关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志愿服务活动,促进精准对接,拓宽就业渠道。
3.维护合法权益。通过举办招聘会、开展政策咨询、提供就业信息、加强技能培训、链接企业用人资源等形式,开展安全管理、政策宣传、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,提升新就业群体在工作技能、法律知识、职业规划等方面的综合素质,帮助新就业群体维护合法权益,拓宽新就业群体就业渠道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市、县(区)党委社会工作部要结合本地新就业群体实际需求,及时安排,强化统筹协调,加强工作指导。会同网信、民政、司法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卫生健康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管、邮政管理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,协同组织实施,形成工作合力。
(二)促进有机结合。积极用好新就业群体中的志愿服务力量,开展互帮互助,引导党员主动亮明身份,引领带动新就业群体发挥自身优势、力所能及地参与志愿服务。注重发现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鲜活案例,加强扶持培育先进典型。
(三)加强宣传引导。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稳妥审慎开展宣传,提高暖“新”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在新就业群体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,汇聚更多资源、打造项目品牌。充分利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,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经验做法,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的良好氛围。